第一步:購機者憑村級相關證明和購機者本人身份證向鄉(xiāng)(鎮(zhèn))農機站提出購機申請,鄉(xiāng)農機站會同財政所審核其身份和資格,報縣農機部門與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公示。
第二步:公示合格后的購機者,到縣農機部門拍照并領取《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辦理相關補貼審批手續(xù)后,由縣農機和財政部門向其發(fā)放《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
第三步:購機者持本人身份證、《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自主選擇經銷商,交差價款購買機具,經銷商向購機者出具全額發(fā)票。
第四步:經銷商將機具發(fā)送到購機者所在縣(市、區(qū))政府所在地,縣農機、財政部門對購機者所購機具進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