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悉,今年國家安排我省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6.4億元,省級財政安排全程農機化示范區(qū)建設資金1.1億元。補貼范圍覆蓋全省所有縣(市、區(qū))及農(林)場,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范圍并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直接從事農機作業(yè)的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補貼機具計12大類48個小類200個品目。
今年的機具補貼標準,仍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yè)機械,在省域內實行統(tǒng)一的補貼標準。定額補貼按不超過本省市場平均價格30%測算,單機補貼限額不超過5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擠奶機械、大型聯(lián)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烘干機單機,補貼限額最高額為12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最高補貼額為20萬元。
與往年相比,今年我省的農機購置補貼有6個不同:
突出重點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將水稻插秧機、水稻收獲機、播種機、玉米收獲機、深松機、抗旱節(jié)水機具、滴(噴)灌設備、膜下滴灌所需的大壟雙行播種機、覆膜機及保護性耕作等,作為補貼重點。
補貼機具品種新增加3個小類20個品目。將糧食清選、干燥和大棚骨架等機具,納入補貼范圍。同時,在延邊等5個市(州)的縣(市、區(qū)),補貼手扶拖拉機和微耕機。
單獨拿出2億元(其中春季安排0.7億元),用于節(jié)水灌溉機具購置補貼。
突出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各縣(市、區(qū))采取公開搖號等農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確定補貼對象,保證農民自主選擇經銷商和補貼產品的權利,嚴格執(zhí)行補貼對象公示制度。
更加方便農民購機。全省確定364家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分布在各市(州),農民可以跨縣購買。對補貼額低于1000元以下的機具,各縣(市、區(qū))可購機與公示同時進行。
實行農機和財政兩部門聯(lián)合審批制度。取消了過去執(zhí)行的簽訂補貼協(xié)議做法,由縣農機局和財政局聯(lián)合簽發(fā)“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充分發(fā)揮財政部門的監(jiān)管作用,確保資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