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連續(xù)遭遇三次強臺風襲擊,各地玉米、水稻等主要農作物倒伏情況嚴重,急需對部分進入成熟期的農作物進行機械化搶收作業(yè),努力把農業(yè)損失降到最低。吉林省政府決定,安排省級資金對適宜的收獲機械和玉米收獲機加裝喂入輔助裝置進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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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落實農業(yè)防災減災措施,發(fā)揮農機化在災后農業(yè)生產中的有效作用,做好農作物機械化搶收工作,9月15日,吉林省農業(yè)農村廳、吉林省財政廳印發(fā)《受災農作物收獲機械省級補貼實施方案》(吉農機發(fā)〔2020〕26號)(點擊瀏覽),力爭將臺風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據《方案》所述,吉林省政府計劃安排財政資金,對新購置具有收獲倒伏農作物功能的收獲機械和玉米收獲機加裝輔助喂入裝置實施補貼。
在補貼內容上,《方案》提出,省級資金主要用于收獲倒伏玉米、水稻等作物的自走式玉米收獲機、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的購置累加補貼;現有玉米收獲機加裝輔助喂入裝置補貼。收獲機械購置時間從2020年8月27日起,補貼辦理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31日。吉林省今年受臺風影響前,所購置的收獲機械不在此次補貼范圍。
在補貼方式上,《方案》指出,購置收獲機械、加裝輔助喂入裝置補貼,全省實行“自主購買(加裝)、先購(裝)后補、縣級結算”的補貼操作方式。補貼資金由各縣(市、區(qū))統(tǒng)籌使用,據實結算兌付。機具驗收結束后,省對市縣進行統(tǒng)一結算。
在補貼對象上,《方案》明確,補貼范圍為受臺風影響農作物倒伏受災縣(市、區(qū))。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yè)生產的個人和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yè)合作經濟組織、農業(yè)企業(yè)和其他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的組織。
在補貼標準上,《方案》規(guī)定,省級資金實行定額補貼,補貼比例總體不超過單機價格的20%,中央和省級補貼累加不超過50%,玉米收獲機最高補貼5萬元、水稻收割機最高補貼2萬元;玉米收獲機加裝輔助喂入裝置,補貼比例不超過加裝費用50%,每臺(套)最高補貼額0.4萬元。具體補貼產品的生產企業(yè)、產品型號及補貼額等相關信息,由吉林省農業(yè)農村廳另行公布。
在資金安排上,《方案》明確,根據各地受災情況、收獲機裝備需求預下達指導性補貼資金指標計劃。補貼重點向規(guī)?;N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機合作社、農機大戶等傾斜。補貼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各級農業(yè)農村和財政部門要抓緊組織落實,及時兌付補貼資金。
在補貼核驗上,《方案》強調,產品核驗按《吉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核驗規(guī)程(暫行)》(吉農機發(fā)〔2020〕10號)操作。申請辦理收獲機械省級補貼時,需附加《省級補貼資金申請表》和《企業(yè)銷售承諾書》;申請辦理加裝輔助喂入裝置補貼時,提供《省級補貼資金申請表》和加裝費用全額發(fā)票。